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2-08-29浏览次数:2832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 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共中央《法社会建设实施纲要 (2020-2025)》,全面推进依法治校,提升学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法治工作的意见》(政法〔20208)和全国高校法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学校党委和校领导一直高度重视依法治校工作,切实发挥党委在推进学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党委书记、校长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聚焦依法治校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着力推进依法治校工作体系建设。学校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进大学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内在需要;是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学校综合实力和办学水平,推进“双一流”大学建设的重要保障。

二、指导思想

学校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学校践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学校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学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实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筑牢坚实法治基础。

三、工作目标

学校进一步加强依法治校工作,将社会主义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使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更加完备,法人治理结构不断优化,师生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依法治理作为学校治理的基本理念和基本方式,融入、贯穿学校工作全过程和各方面,逐步形成符合校情、体现时代特征、师生满意的依法治校生动局面,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建设财经政法深度融通特色鲜明的世界一流大学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 完善法治工作领导和推动机制

1.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每年度至少主持召开1次法治专项工作会议,亲自部署、协调、推动法治工作。

2.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务会议定期听取关于法治工作的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问题。

3.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安排1次学习活动,专题学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民法典、教育法以及学校管理相关法治知识。

4.制定学校加强法治工作实施意见,把法治工作纳入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5.指定一名校领导分管法治工作,明确法治工作机构职能定位和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6.学校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在年度考核述职中对法治学习、依法决策、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专门报告。

7.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衡量干部的重要内容,考察、任用干部过程中对其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情况进行考核。

8.制定标准和办法,将法治工作考核作为对各单位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9.法治工作情况要作为学校年度工作的专项内容,向教职工代表大会进行报告,并报送主管部门。

(二) 构建以章程为核心的规章制度体系

1.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在学校网站显著位置公布章程,将章程纳入教职工入职、学生入学培训教育内容。

2.健全章程的解释和修订程序,积极主动利用章程修订,完善、引领、支持学校制度创新,确保学校新出台的规章制度或重大工作举措不违反章程。

3.推动形成以章程为核心,规范统一、分类科学、层次清晰、运行高效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章程中的原则规定有具体规章制度落实,学校办学管理的各主要领域,都有完备的制度规定。

4.制定校内规章制度制定和管理办法,明确立项、起草、审查、审定、公布、解释等程序,明确合法性审查的范围和具体办法。

5.健全校内规章制度定期清理机制,及时对规章制度进行废改立释,编制现行有效规章制度清单并公开发布,推动校内规章制度管理信息化和公开化,方便师生查阅。

(三) 完善学校内部治理结构

1.坚持和完善以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学校领导体制和治理体系,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2.健全学校党委全委会和常委会、校务会议议事规则和议事范围。重大决策全面落实师生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要求,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涉及学校社会参与、对外合作等方面的重大事项,应征询理事会等机构的意见或建议,涉及师生利益的重大决策,应听取师生意见。

3.探索建立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学校决策会议机制,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在决策会议上有独立发表法律意见的权利。

4.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建设,制定制度明确校、院两级职权关系,明确学院和职能部门等内设机构的职责权限。

5.进一步完善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治理体系,尊重学术自由、健全学术规范,保障校院两级学术委员会依照章程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建立学术争议和学术不端处理机制。

6.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学生 (研究生) 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保障师生依法、依章程有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应依法经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建立学校领导与学生交流、听取学生意见的机制。

7.依法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学校信息依法公开,加大主动公开力度, 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四) 完善法律风险防控体系

1.健全落实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学校及各单位对外签署合同的审查,防范合同法律风险,建立学校合同管理信息化平台。

2.积极推进学校无形资产保护、校园安全、国际交流与合作、资产经营与处置、后勤管理与服务、基建工程、教学科研、人事管理、财务管理等方面涉法事务管理,梳理法律风险清单,明确处置办法。

3.通过校方责任险、学校安全综合险、意外事故伤害险等保险制度,健全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纠纷的预防、处置和风险分担机制。发生师生人身伤害事故,第一时间启动处理预案,进行处置。

4.完善工作流程,积极应对、妥善处理涉及学校的仲裁、复议和诉讼等案件,预防法律风险,维护学校合法权益。

(五) 健全师生权益保护救济机制

1.对师生的处理、处分,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遵循比例原则,严格履行程序,处理、处分决定作出前履行合法性审查。处理、处分决定做到实体合法合规、程序正当完备。

2.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完善师生申诉的规则与程序,保障师生救济渠道畅通。探索建立听证制度,对涉及师生重大利益的处理、处分或申诉,必要时采取听证方式,确保决定的程序公平公正。

3.探索学校多部门协同参与的争议前置处理模式,综合运用信访、调解、 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推进校内争议处理与校外行政救济、司法救济的有效衔接,积极妥善处理校内纠纷。

4.继续发挥学校法律援助与保护中心作用,安排专业人员承担法律援助工作,为师生依法维护权益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

(六) 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

1.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普法工作的首要位置,每年国家宪法日组织宪法学宣传活动,组织参加学宪法、讲宪法活动。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宪法精神,通过种形式、径将宪法教育与学生日常培养过程相结合。

2.制定学校普法规划,推进国家普法规划和教育系统普法规划的贯彻实施。

3.充分利用学校法学学科优势,持续做好校内普法讲座活动,指导各单位和学生团体组织开展各类普法宣传活动。

4.建立学校领导干部、全体教师学法制度,保证每年有一定学时的培训,健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教师和管理干部业务培训的法治教育机制。

5.深入推进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做到彰显特色、力创品牌、卓有成效,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五、保障机制

(一)加强法治工作机构能力建设

1.学校设立专门的法治工作机构,作为学校的管理部门,统筹行使相应职权。

2.根据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配齐配足工作人员。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一般应具备法学专业背景和法律实务工作经验。

3.鼓励、支持法治工作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提升学历、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高专业能力、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二) 优化法治工作机构运行机制

1.发挥学校法学学科优势,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充实法律顾问队伍,探索建立学校总法律顾问制度,为学校管理与决策提供法律意见。

2.逐步建立学校各单位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夯实法治工作责任,使其在学校法治工作机构指导下开展工作。

(三) 完善法治工作综合保障体系

1.强化法治工作机构条件保障,根据需要安排法治工作专项经费,保障校内专家、外聘律师等法律顾问的工作报酬和待遇。

2.加强法治工作交流和研讨,对学校影响较大的案件,建立协调会商处理机制。通过年度学校法治工作会议、专题研讨会、协调会等多种形式开展跨部门、跨单位的交流与合作。

3.抓好各责任单位的贯彻落实,各相关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明制定任务清单、时间表和路线图,并将年度落实情况报送至法律事务部


附件: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治工作测评指标与任务分解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