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网”,是技术福利还是侵权

发布日期:2013-09-22浏览次数:491

      某国产品牌手机制造商近日召开新机发布会透露,其开发的新机型拥有“公共WIFI密码自动共享”功能。这意味着,该品牌手机用户可将拥有的公共无线网络密码上传,其他同品牌手机机主在经过该WIFI覆盖区时可自动连接使用。据发布会官方PPT显示,该制造商已掌握全国32万个公共WIFI密码。

      这一消息引发公众对这项技术安全性及合法性的质疑。迫于舆论压力,该制造商紧急叫停这一功能,并注销掌握的所有密码。

      大规模的“蹭网”计划宣告失败,但有关公共无线网络服务的探讨远未结束。目前,除去网友自发分享之外,市面上还流通不少“蹭网神器”,可以通过技术破译公共或私家无线网密码,达到“蹭网”的目的。

      这种通过技术实现的“密码联盟”,到底是增值服务,还是变相的“盗窃”?是否侵犯他人的财产权利?技术开发商在其中扮演什么角色?

      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把WIFI密码分享给第三方的行为,涉嫌侵犯他人的无线网络使用权,即付费获得宽带使用权后通过设置无线路由器进而获得的使用权,法律上属于财产权。

      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刘德良在接受采访时也认为,商家提供无线网络服务,建立在顾客进店消费的前提下,是对顾客的一种优惠和有偿服务。无线网络所有人和运营商之间签订了有偿使用服务合同,未经所有人允许而使用无线网络服务,是一种侵犯财产权益的行为。

      “不光上传者,技术提供者和使用者都构成侵权。”赵占领指出,该国产品牌手机为使用分享功能的用户及其他用户的侵权行为提供便利,涉嫌共同侵权。如果受侵害的个人或商家据此起诉,因侵权责任人的真实身份很难确定,负有连带责任的手机制造商将很容易成为被诉对象。

      对此,刘德良表达了不同观点。他认为,使用软件的人有侵权行为要负直接责任,开发软件的人不对具体某个侵权行为负责,因为无法证明开发者与用户合谋开发使用软件就是为了侵犯某个人的权益。

      据了解,新手机上市前会经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的入网检测。“但这种审核只是进行技术安全性检测,并不对其可能造成的违法行为进行预判和处理。”赵占领指出,事前审查程序中法律监管的缺失,也造成了现今“蹭网”频发的乱象。

                                                                                                                   本文章不代表法律事务部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