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子堂:“依法治校”是必由之路

发布日期:2010-07-28浏览次数:303

付子堂,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西南政法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
    1981年9月考入西南政法学院,先后获法学学士学位和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9月考入北京大学,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任中国法学会法学教育研究会副会长、中国行为法学会副会长。
    依法治校,既彰显了和谐社会中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上“民生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又是现代高校突出办学特色、谋求更大发展的必经之路。

付子堂
    依法治校,既彰显了和谐社会中高等教育办学管理上“民生法治”的精神和理念,又是现代高校突出办学特色、谋求更大发展的必经之路。
    依法治校是高等教育领域中“民生法治”的具体体现。和谐社会以民生为本,现代法治与民生问题息息相关,近年来,作为社会民生问题之一,高等教育领域的“民生法治”问题日益突出。高等教育管理中所涉及的受教育者、教育者、教育与社会之间方方面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实质上是一个典型的权利问题,从解决问题的思路上看,基本出路就是“依法治校”。
    依法治校使高校办学特色更加突出。在高等教育管理方面,如何在发展中保持、培育和强化特色,是中国高等学校必须回答的问题,也是高校参与国际竞争的强校之路。在现代大学制度与大学精神的演进、形成过程中,法治的推动作用是十分明显的。高校的办学特色可以是学科专业特色、校园建设特色、师资队伍特色等显性特色,也可以是学校的办学思想、办学理念、校风学风、大学精神等隐性特色,只有显性特色和隐性特色协调统一才能真正成为学校的办学特色。“依法治校”作为一种办学理念和管理实践,参与性强、受众广,有利于调动师生员工的办学积极性,是大学历史传承与现代大学制度的有机契合点,彰显着独特的校园文化和人文精神,是大学显性特色和隐性特色的最佳结合体。
    依法治校重在体现“有权力必有救济”的现代法治精神和改革创新的现代教育理念。依法治校不仅仅是强调遵守规则和程序正当权益,更加重要的是依法治“权”(规范学校办学权力的运行)和保“权”(保障社会公益、师生员工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不仅要做到有章可循、依序运行,更要因势利导,秉承现代法治的精神不断革新学校的办学理念、具体管理制度与方法,以增强高校办学活力,切实提升学校的办学水平。